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粮库开始收粮了
上传:骄阳 来源: 更新时间:2017年11月08日 您是本文第位浏览者

  近几日,东北的黑龙江、吉林等省,开始发布公告,启动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,公布收购粮库名称,开始收购水稻。
  1、11月8日黑龙江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粮调〔2017〕213号
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:
  你公司《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》(中储粮〔2017〕342号)收悉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粮食局等部门《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》(国粮调〔2016〕55号)有关规定,经研究,同意从11月8日起在黑龙江省启动2017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。

国家粮食局
2017年11月7日


  2、11月6日,吉林省第一批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公布,涉及全省39个市县共167家。
今后视各地收购情况适时增设收储库点。收储库点启动收购前,由中储粮吉林分公司牵头,吉林省粮食局和农发行吉林省分行配合进行空仓检查验收,形成空仓验收报告,由中储粮吉林分公司留存。
  3、今年农民最关心的最低价收购价格问题
  2017年,小麦、早籼稻、中晚籼稻、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18元、130元、136元和150元(三等)。折合成斤价格如下(注:该粮食收购价对应的质量等级为三级):
  小麦最低收购价为1.18元/斤;
  早汕稻最低收购价为1.3元/斤;
  中晚汕稻最低收购价为1.36元/斤;
  粳稻最低收购价为1.5元/斤;
  油菜籽今年采取市场化收购政策,即没有最低收购价;
  4、有哪些省份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?
  小麦主产区为河北、河南、山东、江苏、湖北、安微六省在内。早稻主产区为江西、安徽、湖北、湖南、广西五省。中晚稻主产区包括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西、四川11省(区)。
  5、哪些企业参与粮食收购
  (1)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,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的中粮、中纺、中航工业、农垦集团所属企业及有关地方骨干企业;
  (2)上述省份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(或单位);
  (3)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、海南等7个主销区省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(或单位)。
  5、不符合标准的粮食怎么办?
  在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累计22个省份中,不符合最低收购价政策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小麦和稻谷,由各地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,处置费用可在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,风险基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并列入省级预算解决;其他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开展地方政策性粮食收储。(来源:农家快讯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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