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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核准证
上传:李鑫 来源: 更新时间:2014年11月05日 您是本文第位浏览者

 

办理范围及流程

  承办部门:绥棱县质监局 食品股 4667104  

  1、办理范围:根据绥化市质监局印发的《绥化市准予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品种目录》规定,小作坊生产下列食品应办理生产核准:粮食加工品、食用植物油、调味料、肉制品、蔬菜制品、方便食品、膨化食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蛋制品、淀粉制品、糕点、豆制品。

  2、申请应提交的材料:申请生产核准的小作坊,应当向绥棱县质监局提出申请,并提供下列材料:
  (1)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核准申请书》;
  (2)已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;
  (3)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;(4)生产加工固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;
  (5)车间环境、主要生产设备照片;
  (6)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;
  (7)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;
  (8)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;
  (9)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发证检验合格报告;
  (10)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的委托检验协议书或自有检验设备、设施清单。

  3、办理程序:
  (1)向县质监局食品股提出书面申请,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。
  (2)受理后,从受理之日起5日内完成现场核查。
  (3)现场核查不合格的,下发《不予核准决定书》。
  (4)现场核查,有基本符合项需整改的应在10内完成。
  (5)现场核查合格的,应进行发证检验抽样。
  (6)检验机构收样后5日内完成检验;检验不合格,可在15日内申请复检。
  (7)不具备自检能力小作坊签订委托检验协议,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向检验机构交付委托检验费用。
  (8)全部材料汇总后上报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,在3日内颁发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核准证》。

  4、办理时限:材料齐全,如无例外情况,在20个工作日内发证。

主办单位:绥棱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:绥棱县信息中心
电子邮件:slxxxzx@163.com 电话:(86)-(455)-46288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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